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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公市公所在虎井生命纪念馆及怀恩堂生命纪念馆举办「清明祭祖法会」
点击量:发布时间:2018-03-18 10:31
2018年清明节,马公市公所将于4月4日、5日特以道教仪式敦请法师(道士)分别在虎井生命纪念馆及怀恩堂生命纪念馆举办「清明祭祖法会」,表达传统习俗之美德,发扬慎终追远、民德归厚之孝道精神,以慰藉亲恩缅怀先人,请进灵塔者亲属、友人及当地里民踊跃参与。
「马公市虎井、怀恩堂生命纪念馆107年清明节公祭、祭祖法会」日期、时间如下:
1. 虎井生命纪念馆:107年4月4日(星期三)
上午10时00分公祭、法会;下午3时00分普渡。
2. 怀恩堂生命纪念馆:107年4月5日(星期四)
上午09时30分公祭、法会;下午2时00分普渡。
此外,第六公墓周围县府公告自106年12月27日起至107年3月27日止迁葬者,得按「澎湖县坟墓迁葬补偿基准表」发给坟墓迁葬金额百分之五十自动迁葬奖励金,以坟墓面积分为五类,最高补偿可达9万7,500元,逾期即不再加奖励金,马公市公所呼吁,请现葬第六公墓周围坟墓所有人、管理人、关系人尽速向马公市公所办理迁葬事宜,近期内县府亦会主动依清查结果一一通知后代家属办理。
而第六公墓纳骨堂因鉴定为危险建物,骨灰(骸)罈已暂迁奉至第七公墓咏恩堂,于怀恩堂第一及第十层备有免费骨灰塔位供家属迁奉使用,详情请洽民政课06-9272173#103吕佳贞,或怀恩堂06-9211295叶金智、王太同办理。